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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业主注意啦!国家确认!小区广告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原创 管理1号2020/06/09 00:00: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淮安房产网 700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淮安房产网6月1日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想

老百姓比较关心的是

小区收入问题,这一次也明确规定了

《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即将全面提升到法律层面

不再仅仅是《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了!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


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先来说说

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你们家小区的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

是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小区里

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

广  告

而且每个月都在变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

都是要收费的


还有,比如


1、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要收停车费

2、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

3、小区的配套商铺,有人要开店,那就得付房租

4、小区的会所,承包给别人经营,也要收租金

……

这些钱都是公共收益


而你要知道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有些物业公司

就仗着居民不知道公共收益

不仅不公示收入明细

还将这些钱变成了自己的收益

因此,有人将物业告上法庭

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公共收益金

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判例

阳某物业公司在沈阳某小区的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是不是瞬间觉得自己吃亏了

交了那么多年的物业费

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话说回来,现在知道也不算晚

是不是突然有一种

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感觉?


这个钱要怎么领?

  为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作出决议难的问题,民法典也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表决”。而在以前,如需提起诉讼,则需要由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提起。


赶紧找找自己家小区的物业

问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有关于钱袋子的事

一定要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

不能交着钱还替别人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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