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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事关门诊!校外培训机构!

原创 管理1号2022/04/26 09:08: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你好淮安 作者:你好淮安 916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淮安市卫健委发布

关于有序恢复门诊、门诊部等医疗机构

诊疗服务的通知

淮安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培训通知

4月25日起,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经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采取“机构自查—组织验收”方式进行。即日起,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复课准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4月26日起,各县区主管部门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发放《准予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经整改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须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准予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书》。

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2022年4月25日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复课准备方面

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前,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符合9条标准:

①参照《江苏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2021年9月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②按照不超过学员最大承载容量的50%标准,制定线下培训活动工作方案。

③落实“五有”措施:有疫情防控指南、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适量在有效期内的防护物资储备、属地医疗卫生联系人、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

④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对所有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教职员工掌握新冠肺炎基本知识、日常防控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⑤在门口张贴“淮上通场所码”;设置验码专管员严格督促落实测温、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

⑥对所有师生员工复课前14天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的外出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

⑦认真仔细梳理与本机构培训相关人员名单,建立场所进入人员“白名单”。
⑧对培训场所进行全方位卫生整治、消毒和通风换气;按照每40—45人设置1个洗手池,配备足量洗手液。
⑨所有教职员工在复课前3天进行2次全员核酸检测,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
未达到上述标准要求的培训机构,不得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二、复课后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
按照不超过学员最大承载容量的50%标准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后,各校外培训机构在继续落实复课准备的9条要求以外,还要做到以下9个方面:
①严格校门管理,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淮上通场所码、严格查看苏康码、行程卡,测温并核实身份,体温在37.3℃以上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②所有进入培训场所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白名单”以外人员(包括家长)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外来人员确需进入的,要测温、扫码、登记并做好防护措施。
③加强培训场所通风换气,每日对培训场所及教学用具进行全面消杀,严格做好快递物品管理和消杀。
④除剧烈运动的培训项目以外,其他培训期间师生员工须全程佩戴口罩。
⑤每2天对教职员工进行1次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在岗教职员工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⑥开展教职员工行程排查并建立具体台账;督促教职员工和学员、家长加强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课前必须对师生员工进行测温并做好登记。
⑦加强对师生员工共同生活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收集并核查教职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的苏康码、行程卡,学员每次参加培训前提供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的苏康码、行程卡。
⑧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因病请假病因追踪登记制度,教职员工病假复工须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复工证明;及时做好教职员工和学员的因病请假记录。

⑨每天按要求统计上报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在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s://xwpx.jse.edu.cn)填报疫情防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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