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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事关居民电价!
原创
管理1号于 2023/06/03 14:38: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无线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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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电价政策调整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全省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企事业单位电费结算周期、交费方式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居民客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度,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2760<年用电量≤4800度,每度加价0.05元
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