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本月起,淮安社保有调整!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最新资讯 / 正文

638162064648564811108221237.pn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本月起,淮安社保有调整!

转载 xm 2023/01/12 17:21: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你好淮安 作者:你好淮安 48419 阅读 0 评论 2104 点赞

新通知!

淮安2023年度

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

从本月起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

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根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精神,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从2023年1月起调整。具体为: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由于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目前尚未公布,待该数据公布后,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再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并进行多退少补。


请广大用人单位特别注意,本次基数上下限调整后社保费用的变化,务必在社会保险费缴费账户内存足余额,避免由于缴费不及时,隔月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


2023年度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从本月起调整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为保障您的待遇享受,请及时通过手机“i淮安”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到淮安农商行、江苏银行网点、乡镇(街道)缴费服务点缴费。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度缴费金额为4949.52元/年。



二、缴费方式


  为减少人员集聚,请您优先选择线上渠道缴费。

  (一)线上缴费:
  1.通过手机“i淮安”APP首页“社保医保缴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医保缴费”为本人或他人缴费。
  2.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为本人或他人缴费。

▲微信小程序码

▲支付宝小程序码 

  (二)实体网点缴费:

  市区(含市本级、清江浦、开发区参保)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淮安农商行、江苏银行网点或乡镇(街道)缴费服务点办理缴费。其他县区以当地税务部门公布的地点为准。

▲识别二维码查看办理点明细



三、缴费凭证获取途径


  方式一:

  您可使用手机“i淮安”APP,首页“社保医保缴费服务—社保医保缴费凭证查询—立即查询”功能打印或保存电子缴费凭证。

  方式二:

  通过网站“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功能打印或保存电子缴费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什么是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


设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并与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挂钩逐年进行上调,是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的政策规定,目的是确保参保人员未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有一个合理的最低、最高水平,不致于因为缴费工资基数过低而导致基本养老金水平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也不致于因为缴费工资基数过高而导致基本养老金高低水平差异过大。而且,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是对所有参保人员都造成影响,对于工资收入在缴费工资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为何从今年开始实行预公布?标准如何确定?


过去我省实行社会保险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因此缴费工资基数是从当年7月1日起调整。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我省在前些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个人账户计息年度按国家统一规定先行实行自然年度的基础上,从2022年我省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也采取了与全国绝大部分省份一样的自然年度做法,即从1月1日起调整,这意味着今后每年都提高了参保人员半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有利于整体提高参保人员未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计发水平,也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做法相一致,有效解决了在社会保险实施年度上的“双轨制”。


按照惯例,统计部门需到2023年年中才能公布2022年的全省相关平均工资数据,这导致在此之前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无法确定。为此,参照兄弟省份的做法,并为了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和保障社会保险费征收,在2022年全省相关平均工资数据公布前,决定先发布一个暂行标准,即2023年1月1日起我省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标准暂按24042元确定。这样,有利于企业和参保人员从年初便开始进行人工成本预算并及时调整缴费计划,年中发布正式标准时也不致于一次性补缴过多,造成对企业财务冲击过大。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年初先发布暂行标准及后期发布的正式标准,并不是对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进行二次调整。




正式标准出来后如何处理?


待统计部门确定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再发布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并在当前发布的暂定标准基础上多退少补。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工资基数的提高将直接影响到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初始计发水平,而基本养老金的初始计发水平与今后每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也密切相关,希望大家理性看待。在此,也呼吁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个人承受能力范围内尽量选择更高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并持续不间断缴费,为未来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以申请享受一定期限的社保补贴政策。

扩散告知身边的朋友


免责声明:你好淮安是中国淮安网旗下面向普通网友的非营利性自媒体信息发布平台,目的是为传递更多信息,资讯内容(图片、文字等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因内容和版权及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总编丨王浩
编辑丨晴天
商务合作丨15052455288
中国淮安网丨你好淮安推广








已有0人点赞

1.pn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